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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利厅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04-11-09 18:04 来源:安监局
省水利厅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和水利职工生命安全,促进水利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国务院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实际,提出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如下意见(陕水人发[2004]104号):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多年的实践证明,安全生产一旦出问题,人民的生命受威胁,国家的财产受损失,牵涉领导的精力,影响单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各级领导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到各项工作的首位。
2、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我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加之一些单位和企业重效益、轻安全的倾向还比较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保安全就是保人民的生命财产,抓安全就是抓生产效益的重要性,以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和逆水行舟的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动员一切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
二、强化安全监管,加大对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厅机关(含事业)承担水利建设及安全保障的相关职能处室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定期组织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发布安全生产通报。各直属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负责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坚持把道路交通运输、水利旅游、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及水源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毁修复施工、重大汛险情排除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作为整治的重点,持续不懈地抓下去,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各单位要对使用的指挥、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驾驶人员进行定期教育和考核。要加强水库的安全管理工作,担负城乡饮水的水库,要加强对水源的管理,严禁载有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过水库等重要水源地。在有危险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及水利旅游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依法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依法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都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推动企业安全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依靠科技进步,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提高企业安全水平。
6、搞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网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生产、安全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或中介机构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任职、考核制度。
7、提高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从严控制企业市场准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技术装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即安全生产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安全工程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工程设施设计应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前,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未通过“三同时”设计审查和安全验收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企业不准开工投产。
8、建立企业安全管理费用开支渠道,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正常经费。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建立高危行业生产企业安全费用管理办法。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等。安全费用由企业按规定计入生产成本。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经费的单位,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9、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按隶属关系分别向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缴纳,专户储存,严禁挪作它用。年度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抵押金返还企业或转为下年度风险抵押金。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
各类企业必须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为本单位职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向受到生产安全事故伤害的员工或家属支付赔偿金。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建立保障安全投入、努力减少事故的约束机制。
四、切实加强领导,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10、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特别要加强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实行年终考核评优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对于疏于管理、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成责任目标任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11、构建厅系统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厅系统每半年、各直属单位每季度、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部署、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单位工作特点、工作进度、季节变换,认真总结经验,掌握规律,科学预测某一阶段、某一时期、某一部位可能引发事故隐患,果断采取措施,早做预防,做到有隐患不过夜,切实将事故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继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努力构建“政府统一管理、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12、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不定期组织安全警示教育,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依法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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