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抓好重点城市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04-12-01 18:06
来源:省安委办
12月1日,省安委办根据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陕办字[2004]81号)精神,发出了《关于抓好重点城市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安委办发[2004]31号)。
《通知》强调,冬季是危险化学品(含石油化工)、燃气管网、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做好重点城市这些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维护全省的稳定至关重要。各有关市政府要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抓好辖区内这些领域的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有关市要按照陕办81号通知精神,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燃气管网、锅、容、管、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安全大检查。要逐企业进行,重点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一旦发现安全隐患,一律先停产停业。隐患排除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通知》明确指出,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对隐患整改不力的责任者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的“关口前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近期,省安委办将组织专家对有关重点城市进行明查暗访。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一日
《通知》强调,冬季是危险化学品(含石油化工)、燃气管网、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做好重点城市这些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维护全省的稳定至关重要。各有关市政府要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抓好辖区内这些领域的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有关市要按照陕办81号通知精神,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燃气管网、锅、容、管、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安全大检查。要逐企业进行,重点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一旦发现安全隐患,一律先停产停业。隐患排除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通知》明确指出,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对隐患整改不力的责任者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的“关口前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近期,省安委办将组织专家对有关重点城市进行明查暗访。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