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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12月17日紫阳县沉船事故

发布时间:2004-12-17 23:50 来源:省安监局
2004年12月17日15时40分,紫阳县向阳镇初级中学学生放学回家,乘坐船主沈大春驾驶的机动渡船自向阳渡口前往瓦房店,行至渚河与任河交汇处沉入水中,造成5名学生死亡、12名学生送医院抢救、9名学生失踪的重大伤亡事故。

事故发生后,安康市委书记黄玮、市长刘建明、副市长何少华带领卫生、公安、教育、民政、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已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与善后处理工作。

接到报告后,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姚炬立即派人连夜赶赴事故现场。



安康市紫阳县“12·17”特大沉船事故后续报告:

经进一步排查,紫阳县“12·17”沉船事故中,渡船上共乘载23人,除船主1人外,其余22人均为向阳镇初级中学学生。截止18日13时30分,23名落水人员已全部打捞上岸,其中1人已出院回家,11人(已脱离生命危险)继续在医院接受治疗,船主沈大春被依法拘留,10人死亡。遇难者遗体经学校和家长确认并经家长同意后,已全部安葬完毕。其他善后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安康市紫阳县“12·17”特大沉船事故后续报告:

2004年12月17日15时40分,紫阳县瓦房渡口一个体木质机动船在接送学生时发生翻船,造成10名学生死亡、12名学生轻伤的特大水上交通伤亡事故。

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李建国、省政府代省长陈德铭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搜寻落水失踪学生,做好受伤学生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省委杨永茂副书记、祝作利副秘书长和省政府薛汉军副秘书长带领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监察厅、省交通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有关人员连夜先后赶到紫阳,察看事故沉船现场,看望受伤学生,听取安康市和紫阳县有关事故情况的汇报,传达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事故的批示精神和要求。杨永茂副书记对事故救援、伤员救治、遇难者善后和调查处理等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1、认真细致地做好遇难学生善后处理工作。一是教育、民政部门、学校和乡政府要从精神上关心遇难学生家属,对他们心灵上遭受的创伤要多给予安慰和温暖;二是民政部门要尽力从优做好遇难学生善后补助工作。

2、仔细观察救治住院的受伤学生,注重心理卫生康复。

3、成立省政府紫阳“12·17”特大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组,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监察厅、省教育厅、省交通厅和省公安厅等部门参加,安康市人民政府参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存在的管理漏洞,提出处理意见。

4、安康市要认真吸取紫阳“12·17”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把安全工作抓好抓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和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

5、安康市要对全市个体客运船只立即停运整顿,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船只取消营运资格,符合安全条件的要经交通海事验收后放行。

6、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

7、对事故暴露出来的管理问题要深刻反思,对于无证无牌、报废船只非法长期营运和人行便桥管理问题要从严查找漏洞。

截止18日18时,10名遇难学生已妥善安葬,保险理赔、社会救济工作正在进行;12名住院接受治疗的受伤学生伤情得到有效控制,家属情绪稳定。

事故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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