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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炬同志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情况

发布时间:2005-03-07 09:09 来源:省安监局
3月2日,省政府召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0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姚炬就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情况向大会作了通报。全文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特别是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之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紧密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狠抓事故隐患整改、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采取了更加有力的措施。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开局比较好,特别是“两会”和春节期间,全省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基本平稳,重点行业安全状况有所好转。

煤矿安全: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11.28”事故发生后,省煤炭局和陕西煤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温家宝总理元旦期间视察我省煤矿安全工作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检查,集中进行煤矿瓦斯整治,切实解决煤矿“一通三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春节期间,对煤矿停产放假强制检查,节后恢复生产后,对各类煤矿通风系统实施百分之百的检查,强化源头管理,严禁超能力生产,确保了国有重点和地方国有煤矿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为使今年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落到实处,省交通厅在1月19日全省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后,立即组织11个安全检查组对全行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了春运安全工作有序进行。继去年实施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被交通部评为第一名后,今年还将在公路路网改造、安全保障工程、危桥险路治理、汽车客运站点建设、航道整治及船舶改造等方面继续加大安全投入。

年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与全省11个支队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夯实了工作责任。先后两次召开全省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力以赴遏制特大交通事故,将所有的雷达测速、酒精监测、电子监控等装备投入路面管理,严查超员、超速、酒后、无证和疲劳驾车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坚持做好遇有雨、雪等恶劣天气时的交通指挥、疏导和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各项预防事故措施。

消防安全:省公安消防部门结合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百日会战”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以及节日群众性活动场所的监督检查。1-2月,全省共成立消防安全检查组376个,检查单位8184家,发现火灾隐患7877处,督促整改了6588处,处罚单位111家,责令停业整改112家。其中各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58家,已整改了15家。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全省无大的火灾事故发生,消防安全形势较为平稳。

非煤矿山安全:省安全监管局严肃督查今年元月中下旬潼关、凤县接连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事故的调查处理。向全省发出通报,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及时组织开展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对所有非煤矿山企业通风、提升、运输系统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市、县依法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停产整顿,逐一验收后恢复生产,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关闭,有效地预防了非煤矿山重大事故的再次发生。

危险化学品安全:今年以来,安全监管、公安、监察、交通、铁路、卫生、民航、质监、环保、工商、邮政等部门切实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正在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省安全监管局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和许可证申报、审查、发证工作。目前发放经营许可证2072个,占应发总数的49.33%。

烟花爆竹安全:省公安厅、省供销总社、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119号),结合烟花爆竹季节性特点,加大督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活动,坚决取缔家庭作坊式生产,尤其是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严格控制操作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药量、成品和半成品数量,严查各类工房超员、仓库和临时库房超量储存。同时,加强对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安全监管,制定了意外情况处置预案,防止了各种突发事故发生。为了继续搞好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有关部门制定的《2005年至2006年陕西省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于2月3日以省安委办文件下发执行。建设、质监、农机、旅游、军工、民航、铁路等行业和领域,也从各自实际出发,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治,今年以来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保持了全行业生产安全稳定。

二、事故总量及分类情况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经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市(区)的努力工作,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幅度较大,但重大事故有所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据统计,今年1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726起,死亡249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777起,死亡人数减少82人,分别下降31.08%和24.77%。

工矿商贸企业事故17起,死亡20人,同比增加12起、14人,分别上升240%和233.33%。

其中:煤矿事故6起,死亡8人,去年同期未发生事故;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4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2起、2人,分别上升100%和66.67%;建筑施工企业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增加3起、3人,分别上升100%和66.67%。

道路交通事故1090起,死亡198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72起,死亡人数减少65人,分别下降19.97%和24.71%。

火灾(不含森林、草原)590起,同比减少465起,下降44.08%;死亡12人,同比增加7人,上升140%。

铁路运输事故26起,死亡19人,同比减少35起、26人,分别下降57.38%和57.78%。

今年1月,全省没有发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农业机械和民航飞行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情况

今年1-2月,全省共发生重特大事故11起,死亡53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8人。其中: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10起,死亡40人,同比增加3起、14人,分别上升42.9%和53.8%;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事故1起,死亡13人,同比事故起数与上年持平,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31.6%。重大事故中:

道路交通事故7起,同比增加2起,死亡30人,同比增加10人。

煤矿事故2起,死亡7人,去年同期煤矿未发生重大事故。

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1起,同比持平,死亡4人,同比增加1人。

今年发生的1起特大事故是:2月18日,一个体营运中巴客车在榆林市子洲县境内发生翻车事故,造成13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加紧调查中。

四、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煤矿事故有所抬头。1月份,全省发生各类煤矿伤亡事故6起,2月份,发生重大煤矿事故1起,而去年同期没有发生煤矿伤亡事故。建筑施工企业事故上升。1月份,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伤亡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增加3起、3人,分别上升100%和66.67%。

火灾死亡人数增加。1月份,火灾死亡人数同比增加7人,上升14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比重仍然偏大。1-2月份,全省重大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70%和75%。

五、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目前已进入春季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和洪峰副省长提出的要求,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部署。特别是事故多发的行业,要深刻汲取省内外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的教训,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去,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一要立即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重点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石油天然气管线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切实把各级各类隐患的整改措施落实到每个企业。

二要加快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进度,加强中央在陕和省属企业以及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夯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层层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尤其是要严格落实企业法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三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积极推行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快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

四要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对去年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要进行复查并向社会披露,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

总之,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业监管,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建立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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