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应急要闻

国务院检查组向省政府反馈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检查情况

发布时间:2005-03-16 09:29 来源:省安监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会明电[2005]1号)要求,以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刘云昌为组长的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七检查组一行4人,2月24日至3月8日先后对我省蒲白、韩城、铜川矿务局及黄陵矿业公司等4个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3月8日下午省政府召集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检查组的反馈意见。会议由司南副秘书长主持,洪峰副省长出席。

国务院检查组认为,我省各级领导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煤矿企业能积极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注重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同时,在检查中也发现我省国有重点煤矿还存在一些安全问题,共查出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53条,下达检查笔录和限期整改执法文书20份。一是煤矿职工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跟不上企业发展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缺失严重;二是部分矿井缺乏安全有效的瓦斯防治技术;三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薄弱,质量标准化工作亟待推进和加强;四是部分矿山井下工作劳动强度大,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问题仍然突出;五是黄陵矿业公司存在超能力生产等问题。

检查组还对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培训、瓦斯防治技术、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增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等工作提出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听取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后,洪峰副省长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国务院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对省煤业集团所属的高瓦斯矿井再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科技攻关和专题研究。同时强调指出,有关部门必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进行隐患整改,确保我省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生产。

底部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