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菊副总理出席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并作重要讲话
发布时间:2005-04-29 11:31
来源:国家总局政府网站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委会主任黄菊出席4月25日在淮南举行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并做重要讲话。
黄菊同志强调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突出重点,采取综合措施,狠抓煤矿瓦斯治理,有效防范瓦斯事故,推动全国煤矿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协调发展。
黄菊指出,煤矿安全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总体上看,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煤矿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次数、死亡人数逐年降低,特别是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显著下降。但是,受煤炭供应紧张、煤矿超安全能力生产、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监管措施不到位等影响,重特大煤矿事故仍时有发生。当前煤电油运仍然比较紧张,煤炭需求持续增长,煤炭价格上升较快,煤矿超产情况仍很严重,煤矿安全形势非常紧迫,必须下大决心,下大力气,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他接着说,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安全生产是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实现了安全生产,煤矿职工的生命和健康得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才能实现,社会的安定和谐才有保障。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必须突出抓好煤矿安全这个重点。
黄菊强调,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危害。我国瓦斯治理严重滞后、跟不上安全生产需要的问题,十分突出,也是造成瓦斯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为了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必须集中各方面力量,统筹部署,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加强监管,综合治理。第一,全面排查瓦斯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的各项防范措施。对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煤矿重点跟踪督查。对各地煤矿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并在全国大力推广。第二,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煤矿企业要抓住当前经济效益比较好的机遇,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费用,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地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第三,结合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大型煤矿企业发展。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措施,积极发展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大公司、大集团,提高煤炭生产集中度,从根本上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第四,依靠科学技术,提高煤矿安全的技术装备水平。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推进煤矿企业技术改造,逐步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工艺、技术、装备。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深入开展瓦斯事故防范、瓦斯综合利用科技攻关,努力实现瓦斯“变害为利、变废为宝”。第五,加强安全管理,夯实煤矿安全基础。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同时,要提高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黄菊要求,国家安监总局和各级煤矿安监局要严格履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责,地方政府要严格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煤矿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委会主任黄菊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开幕式上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煤炭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向从事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同志们,向发展改革、科技部门前来参加此次会议的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黄菊同志强调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突出重点,采取综合措施,狠抓煤矿瓦斯治理,有效防范瓦斯事故,推动全国煤矿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协调发展。
黄菊指出,煤矿安全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总体上看,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煤矿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次数、死亡人数逐年降低,特别是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显著下降。但是,受煤炭供应紧张、煤矿超安全能力生产、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监管措施不到位等影响,重特大煤矿事故仍时有发生。当前煤电油运仍然比较紧张,煤炭需求持续增长,煤炭价格上升较快,煤矿超产情况仍很严重,煤矿安全形势非常紧迫,必须下大决心,下大力气,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他接着说,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安全生产是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实现了安全生产,煤矿职工的生命和健康得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才能实现,社会的安定和谐才有保障。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必须突出抓好煤矿安全这个重点。
黄菊强调,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危害。我国瓦斯治理严重滞后、跟不上安全生产需要的问题,十分突出,也是造成瓦斯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为了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必须集中各方面力量,统筹部署,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加强监管,综合治理。第一,全面排查瓦斯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的各项防范措施。对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煤矿重点跟踪督查。对各地煤矿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并在全国大力推广。第二,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煤矿企业要抓住当前经济效益比较好的机遇,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费用,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地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第三,结合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大型煤矿企业发展。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措施,积极发展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大公司、大集团,提高煤炭生产集中度,从根本上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第四,依靠科学技术,提高煤矿安全的技术装备水平。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推进煤矿企业技术改造,逐步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工艺、技术、装备。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深入开展瓦斯事故防范、瓦斯综合利用科技攻关,努力实现瓦斯“变害为利、变废为宝”。第五,加强安全管理,夯实煤矿安全基础。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同时,要提高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黄菊要求,国家安监总局和各级煤矿安监局要严格履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责,地方政府要严格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煤矿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委会主任黄菊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开幕式上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煤炭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向从事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同志们,向发展改革、科技部门前来参加此次会议的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