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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韩城“4.28”私营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后续报告

发布时间:2005-04-30 11:46 来源:省安监局
4月28日21时15分,韩城市西韩上峪口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有32人作业,截止4月30日8时,3人安全升井,10人抢救脱险,15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4月29日凌晨4时40分,该矿法人代表郭宗文向公安机关自首,公安机关正对其进行讯问。

事故发生后,省长陈德铭、副省长洪峰、省政府秘书长李堂堂、副秘书长司南及省安监局、煤炭局、陕西煤监局等负责人,渭南市、韩城市政府领导先后赶赴事故现场,及时协调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成立了由副省长洪峰任组长,陕西煤监局局长刘云涛、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姚炬任副组长及省公安、监察、国土资源厅、总工会、煤炭局和渭南市政府组成的“4·28”事故调查领导小组。随即开展了事故抢险、事故原因分析及善后救援工作。4月29日,副省长洪峰签署下发《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韩城市西韩上峪口煤矿“4·2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陕安委会[2005]7号),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吸取“4·2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深刻教训,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煤矿企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月30日零点30分,副省长洪峰在韩城主持召开了“4·2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部署会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树鹤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此次矿难非常重视,国务委员华建敏做出了具体的指示,要求加强小煤矿的技术改造措施严防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王树鹤副局长要求:(一)全力组织事故抢救。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现场协调指挥,制定严密的抢险救援方案,摸清井下情况,加强瓦斯监测,确保救援人员安全施救;(二)善后工作一定要做细,包户包人,稳定矿难职工家属情绪。韩城市政府要建立稳定工作预案,特别要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把国务院2月23日常务会议及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渭南、韩城市政府要认真排查辖区内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和没有通风系统的矿井,该关的关,该停的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按照“五整顿、四关闭”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监察责任;(四)关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由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对这起事故调查必须严肃认真,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将对这起事故进行全过程跟踪调查。

副省长洪峰同志最后强调了三点:(一)渭南、韩城两市及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积极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4·28”事故是在我省陈家山矿难抢险还未结束、省安委会“五一”黄金周部署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刚刚几天的时间内发生的,性质十分恶劣,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二)我们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查各类打着合法的幌子进行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和没有通风系统的小煤矿。要一个矿井一个矿井的查,不留死角。(三)认真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摸清井下实际情况,做好井下瓦斯监控,深入一线现场指挥,加强救护队的技术力量,紧张有序的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截止4月30日8时,韩城矿务局救援大队12名救护队员正按每两小时分批轮换下井施救的办法,进行搜救。一号煤层工作面比较正常,其中2号煤层冒落区瓦斯浓度为0·3%、温度为17摄氏度,其它地点瓦斯浓度为0·4%、温度为16摄氏度。据救护人员初步判断,井下不再可能发生二次瓦斯爆炸事故,有利于抢险工作的开展。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全力以赴抢救被困矿工”的指示,韩城市政府在抓紧搜救被困矿工的同时,紧急抽调了两辆救护车,多名医务人员在出事井口待命。对升井获救的矿工,立即进了入院检查、治疗。其中,将8名伤势较轻的矿工送至韩城矿务局医院下峪口分院进行治疗。7名正在接受观察、治疗,1人伤势较轻,已离开医院。对重伤的1人,已送至韩城市人民医院治疗。经检查,该矿工灼伤面积为40%,但无生命危险。

经统计,这次事故获救13人、遇难15人及被困的4名矿工分别来自湖北勋西、十堰及陕西部分县市。针对善后工作量大复杂的实际,韩城市委、市政府抽调了4名市级领导、71名干部参与善后处理。按照热情细心,分散接待、稳定情绪的原则,将工作人员分为若干小组,每3人包联一户家属,做好稳定情绪工作。同时,积极与省劳动厅联系,正在研究,制定详细的赔付标准。

目前韩城市政府向被困矿工家属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妥善安排了他们的食宿,家属情绪较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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