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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安监局关于启用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报送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5-16 16:58 来源:省安监局
【按】安康市安全监管局收到省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陕安监管发〔2005〕13号)后,局领导高度重视,作出专门安排,要求各县区安监局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通知精神,迅速开展工作。嗣后,他们发出了启用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报送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措施具体,要求严细。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方面学习参考。



关于启用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报送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

根据省安监局通知,从本月起,安监系统启用全国联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管理系统。为了搞好我市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工作,做到快速、准确、科学上报统计资料,市局决定,在全市安监部门立即启用计算机信息统计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按照市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安市安监发[2005]18号)所规定的内容,全部上报。

二、统计办法及步骤

全部填报资料在互联网上操作实施,具体步骤如下:

1、先输入网址:http://211.99.74.112/bb/zftj.asp,打开网站,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2、在用户登录栏中输入用户名称,身份密码。各县区确定(固定)报表信息员后,到市局领取身份密码,输入密码即可进行报表填报。

3、在完成上述程序后,按照提示操作就可自动完成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三、几点要求

1、信息化处理统计资料,科学、快速、省钱,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信息化统计报表工作,不能因一个县区的问题,影响全市、全省甚至全国的信息化工作。

2、凡没有配置电脑的县区,务必尽快配置完毕;有电脑的必须连接互联网。信息员不会电脑的,县局要及时送其参加当地的电脑学习班学习。市局不统一组织培训。

3、生产事故等其它报表,仍按原方法报送。

4、凡5月底以前,不能使用信息系统填报,没有完成此项工作的,将予以通报。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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