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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从五个方面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发布时间:2005-06-13 15:33 来源:省安监局
6月8日,副省长洪峰代表省政府向全国人大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汇报时说,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特别是要按照这次全国人大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的指示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围绕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努力实现我省今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2%,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3%,重特大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2%,坚决杜绝特别重大事故的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从以下五个方面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形成与《安全生产法》配套的法律体系。近期要加快《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出台的步伐。同时,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规定的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制度、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基金等各项政策措施,制定《陕西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加强源头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以市、县安全生产执法机构的建设为突破口,组建市、县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和执法大队,专司《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行政执法,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档案,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各项要求,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健全事前预防、监管、预警机制。

三是继续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继续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予以查处,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的干部,将按照“关口前移”的原则,严肃责任追究。

四是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安委会的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安委会的工作机制,建立安委会联络员会议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安全生产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各职能部门监管的作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五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在机关中开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增强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协调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水平,不断探索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推进安全生产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开创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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