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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发布时间:2005-08-19 18:00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8月12日,省安全监管局在西安召开了全省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会议学习了国家安全监管局《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65号);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助理巡视员谢炳堂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谢炳堂同志指出,这次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迫切要求;是近几年来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对我省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针对目前个别安全评价机构评价报告结论模棱两可,以及超越资质规定范围和“克隆”安评报告,甚至出具虚假报告及乱收费现象等问题,提出了搞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4点要求:一是各市(区)安全监管局、各安全评价机构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和今后做好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齐抓共管,全力推进。二是这次全省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成立相应机构,要有领导负责,有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各安全评价机构要本着对企业负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对照《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和国家总局近日印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认真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即改正。同时,要按时、按要求报送自查材料。三是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和《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认真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给予经济处罚。四是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这次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各市(区)安全监管局的主管副局长、各安全评价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省局有关处负责同志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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