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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矿难 矿主和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将受严惩

发布时间:2005-09-02 12:50 来源:国家总局网站
据《人民日报》9月1日第五版报道 广东省纪委负责人8月31日就兴宁大兴煤矿“8·7”特大事故调查发表谈话说:在国务院调查组的领导和指导下,事故的各项调查工作进展顺利。这起特大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该矿矿主等人无视国家法令,唯利是图,违法、违规、违章开采,特别是在各级政府于7月14日明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合格不准复产的情况下,仍严重违规违法组织生产。 

    广东省纪委初步查明,该矿之所以置省政府的三令五申于不顾,长期顶风违法开采,与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个别领导和少数工作人员收受矿主的钱物、违规为其发放生产许可证,放弃监管责任密切相关。省纪委已责令省安监局副局长胡建昌和一处处长谭均伟、副处长王镇成停止工作,接受组织审查,以彻底查清相关违纪违法事实。对大兴煤矿矿主曾云高等两人如何取得警察身份和以警察身份开采煤矿又无人问津,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应负的责任正在查处之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8月29日终止救援工作后,遇难矿工家属的优抚工作随即有序进行。据了解,遇难矿工家属按每位遇难矿工20万元的标准获取一次性赔偿金。目前,已有113户遇难矿工亲属返乡。(记者 黄日飞  王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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