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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咸阳采取措施确保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

发布时间:2005-10-12 11:03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近日,榆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向管道沿线的县(区)、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油气长输管道运营企业下达了目标任务书,制定严格的考评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度规定每年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于成绩突出的,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隐瞒事故、疏于管理、工作失职渎职的将按照302号令和省政府74号令的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这一措施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责任落到了实处,确保了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运行。

日前,咸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通知,从10月10日至11月30日在辖区内开展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以管道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管道占压为重点,组织安监、国土资源、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具体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管道干线标记设置技术规定》(SY/T6064—94)《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SY6168—1996)的要求:里程桩每公里设置一处,设置在管道正输方向的左侧,距管道中心线1.0+(1/2)D处,对管道沿线漏设、损坏、错位的标志桩进行补设和修复;二是开展管道安全警示标志的大检查,定期测试管线PCM定位,转角桩定位测量结果,对桩位有误差的进行移桩,并对标志桩进行各项维修处理,对由于水冲涮、深度不够的管线,进行加厚埋深处理;三是定期对标志桩,铆固墩,测试桩、围栏、拉锁、警示牌的设置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四是严格落实日常巡检制度,发现有危及管道安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五是在管道沿线开展多种形式的石油天然气安全常识和国家有关长输管道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监督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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