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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昊文副局长在潼关县检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05-10-17 11:55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10月12日至14日,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王昊文带领有关人员会同渭南市安全监管局对潼关县黄金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潼关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到潼关中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潼关兴隆矿业公司等井下现场进行抽查。
王昊文指出,潼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投入了很大的精力,通过近年来的专项整治和强化监管,使小秦岭金矿区的生产安全秩序有了很大的改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较好、较实,从县级部门到乡镇政府,层层分解,并落实到每一个企业,形成了全方位抓安全生产的合力。二是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当地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路子。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县委、县政府对矿山企业进行整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使矿山企业“楼上楼”开采的安全隐患得到了初步治理。三是在抓安全监管的过程中,总结出了矿山安全监管的新方法。矿产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对坑口实行挂牌管理就是很典型的经验,应当在全省总结推广。四是非煤矿山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县上多次组织专项行动,矿产、整顿办、黄金、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关闭了一批非法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王昊文强调指出,潼关县委、县政府及相关矿山企业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安全生产形势仍非常严峻,重大事故接连发生,尤其是“10•2”重大事故敲响了警钟,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加大对采空区的治理力度,尽快提出具体的治理方案,防止出现大面积塌陷事故。二是要加强井下防透水、防炮烟毒害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是一些矿山企业的技术力量不足,井下在生产过程中的通风、采矿方法等存在事故隐患,要按照规程要求,尽快整改。四是要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发放力度,对今年底前不提出申请办证的企业,要依法停产,对提出申请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限期在明年六月底前整改合格,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停产。
王昊文最后要求,潼关县非煤矿山相对集中,要继续抓好黄金企业的整合,从“三同时”入手,规范企业的开采行为。要加快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应急救援演练。要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无视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或停而不改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对不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连续发生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查处。(监管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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