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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用重“典”、出重“拳”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06-01-23 17:38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为了彻底扭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延安市政府召开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紧急部署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用重“典”、出重“拳”,提出严要求、采取硬措施,严阵以待、严密防范。

今年以来,延安市相继发生数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几次召开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加强措施。1月18日,市政府再次召开全市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梁宏贤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对春节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对各项措施要求进行了再落实、再强化,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

一是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了县、乡政府和市、县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按照公安部“五整顿、三加强”和市政府《关于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二十四条意见》要求,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搞好人、车、路、企四个关键环节的综合治理。

二是紧盯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五严”,即:严控“两条道路”(国省道、县乡道路),解决部分道路失控问题;严管“两种车辆”(客运车、农用车),解决重点车辆管理问题;严治“两超一无”(超载超速、无证驾驶),解决带患上路问题;严处“两种人员”(酒后驾驶人员、小车肇事司机),解决执法不严问题;严整“两种路面”(事故多发路面、冰雪路面),解决道路畅通保障问题。

三是实行交警部门“领导包片、中层干部包线、干警包段”巡查责任制,公路、运管部门“领导包片、中层干部包县、路工(运管员)包段(包车)检查责任制”,并印制责任落实一览表,只要涉及到部门上至“一把手”,下至普通交警、路工、运管员都表中有名、册上有责,出了问题,“按图索骥”,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上限处罚。交警、运管等部门,除值班人员外,由主要领导带队,全部下沉,到公路一线执法执勤。凡遇客车超员问题,一律就地卸客转运,严禁罚过放行。对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员、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严厉进行经济处罚,并对其驾驶人员采取强制学习法规两小时。严把客车出站安全性能检测、“三品”检查、超员检查各个关口、一车一单、全部记录在案。凡违法违规营运的,吊扣春运资格证。

五是由县乡政府牵头负责,基层派出所民警、农机管理人员、村级安全协管员配合交警部门,对县、乡道路划段包干,以县、乡道路上行驶的客运班车超员及农用车“黑车非驾”、非法载人拉客为重点,全面加强县、乡道路的安全监管,确保县、乡道路不失控。

六是强化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工作,制定《恶劣天气条件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预案》,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一旦遇到恶劣天气,采取果断措施,实行交通管制,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有人管、有方案办,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七是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在延安电视台播放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插播安全警示公益广告。在延安日报开辟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语专栏,加强全民的安全意识教育。在交警、运管部门推行“亲情管理”办法,动员交警、运管员与驾驶员开展“结对子、交朋友”活动,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安全教育、安全告诫。

八是以“事前监督、事后追究”为手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督查室、安监局、监察局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督查督办和明查暗访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查纠,并通报批评,对屡纠不改的按照“关口前移”的有关规定,随时向市政府提出处理建议,必要时责令有关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尽快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查处,不管涉及到哪一级干部,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处理结果在延安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警示各级领导干部更加自觉地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





(延安市安监局 薛智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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