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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紧急通报榆林市“4.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发布时间:2006-04-06 18:58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4月6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就4月5日榆林市发生的死亡10人,重伤3人的特大交通事故,向全省发出紧急通报,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并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从这些事故中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合工作机制,狠抓源头治理,排查整治隐患,强化路面行车安全状况整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是依法加大道路行车安全监管力度。要加大对客车超速、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挥现有警力和科技手段的作用,加强路面交通监控。要重点加大对客运主要线路特别是跨省长途客运线路、重点旅游线路、三级以下路面夜行班车、县乡道路的巡查和监管力度,要严格检查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上客运车辆乘载和驾驶员酒后及疲劳驾驶等情况,并做好登记,及时发现和纠正客车特别是长途客车超员、超速行驶,严防客运车辆沿途超载搭客,确保道路行车安全。

三是落实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督促客运企业、客运场站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车辆运营关,进一步加大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和包车客运、超长班线客运的安全管理工作,尤其要加强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的运营安全状况的全面检查,如出站客运车辆载客、车辆制动、轮胎及安全门、灭火器等安全技术状况的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带病车辆上路运营。

四是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危及行车安全的超速行驶、超载超员和货车、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民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深入到乡村、社区、单位和学校,深入到客运场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使交通安全宣传渗透到社会的每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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