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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安全生产巡查督察制度

发布时间:2006-04-07 09:31 来源:渭南市安监局
蒲城县在“百日安全”竞赛活动期间,为了彻底解决少数部门和乡镇说而不做,落而不实的问题,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督导巡查组,正副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和县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有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安监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进行不间断巡查。负责对专项安全监督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巡查,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抽查。负责搜集和掌握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情况和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重大情况向全县通报。对巡查督察中发现工作不力、存在严重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视其情节分别给予现场批评教育,责令整改隐患,训诫谈话等形式处理。对不作为或玩忽职守,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乡镇、部门、工作人员,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立案查处。

通过督导巡查,成效非常显著,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证了各项措施的及时落实,是一个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县继续实行和深化安全生产巡查督察制度,工作重点是对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部署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和监督。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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