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要求高度重视对低瓦斯矿井的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06-05-03 16:18
来源: 陕西日报
针对陕西子长县瓦窑堡镇煤矿“4·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出通报,要求各地认真吸取“4·29”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对低瓦斯矿井的安全管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通报要求,低瓦斯矿井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加强通风和瓦斯管理,确保矿井的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保证采掘工作面所需风量,防止瓦斯超限。各低瓦斯矿井要制定计划,装备监测监控系统;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空班漏检。
通报还要求,所有煤矿要强化生产技术管理,严格按照核准的能力组织生产,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严禁不合理串联通风,杜绝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切实加强劳动组织管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通报指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切实加大对辖区内矿井“一通三防”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通风和瓦斯管理。对超能力生产的、采掘布置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合理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其进行停产整顿,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拒不整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006年4月29日16时,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瓦窑堡镇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目前已确认有32名矿工遇难。
通报要求,低瓦斯矿井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加强通风和瓦斯管理,确保矿井的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保证采掘工作面所需风量,防止瓦斯超限。各低瓦斯矿井要制定计划,装备监测监控系统;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空班漏检。
通报还要求,所有煤矿要强化生产技术管理,严格按照核准的能力组织生产,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严禁不合理串联通风,杜绝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切实加强劳动组织管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通报指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切实加大对辖区内矿井“一通三防”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通风和瓦斯管理。对超能力生产的、采掘布置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合理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其进行停产整顿,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拒不整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006年4月29日16时,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瓦窑堡镇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目前已确认有32名矿工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