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重点部署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06-05-19 17:50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吸取镇安“4.30”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省安委会决定在全省开展尾矿库专项安全大检查。检查分5个组,分别由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安全监管局、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公司厅局级领导同志带队,省级有关部门参加,从5月17日至31日,赴渭南、宝鸡、汉中、商洛、安康5市进行检查。检查率不得低于尾矿库总数的30%。
检查按照《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从查设计、查施工、查管理、查隐患入手,对尾矿库的设计、筑坝方式、防汛排洪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无设计资质单位设计、无施工资质单位施工、擅自改变设计以及存在重大隐患的尾矿库,要立即停产整改,进行坝体稳定性分析和调洪演算;对危及下游居民安全的尾矿库,要立即制定方案,落实搬迁;对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违规建设的尾矿库,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同时要求各市区政府对辖区内的所有尾矿库逐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检查按照《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从查设计、查施工、查管理、查隐患入手,对尾矿库的设计、筑坝方式、防汛排洪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无设计资质单位设计、无施工资质单位施工、擅自改变设计以及存在重大隐患的尾矿库,要立即停产整改,进行坝体稳定性分析和调洪演算;对危及下游居民安全的尾矿库,要立即制定方案,落实搬迁;对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违规建设的尾矿库,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同时要求各市区政府对辖区内的所有尾矿库逐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企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