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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 省煤炭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地方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2006120600991 发文字号 省安监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省安监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省安监局 省煤炭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地方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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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监管局,各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地方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06]161号)、《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说明》和《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机构编制统计软件使用说明》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软件使用流程,严格按照要求,于2006年12月20日~24日在网上进行机构编制统计填报(各单位“注册用户名”约定为单位名称全称),2007年1月2日至5日各填报单位进行核对确认,验证码为:64463107。

各市(区)安全监管局于2007年1月5日前将本单位统计报表签字盖章后,报送省安全监管局人事教育处。机构若有调整,请附调整机构编制的批准文件。同时对本地区一年来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现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06年12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报送省局人事教育处。

各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的统计报表签字盖章后,于2007年1月5日前报送省煤炭工业局办公室。未设立专门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由承担煤矿安全监管职能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同时填写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统计表,单位名称栏均填写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名称,并在备注栏中说明。

各市(区)安全监管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文件要求,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在认真做好本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县级所属机构编制统计的网上填报工作,做好每年年度和半年机构编制统计填报工作,以及季度机构编制统计补充填报工作,全面、准确地完成2006年度地方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统计填报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省安全监管局人事教育处 蔡倩茹

                       029-87294325(带传真)

                       省煤炭工业局办公室 朱平安

                       029-87671809  029-87671750(传真)

电子信箱:sxajjrsc@163.com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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