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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部门全力出击依法销毁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07-01-31 11:31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近日,省安监、质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当地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从富平、蒲城两县的烟花爆竹经营公司,依法查处了一批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这批产品共40个品种,价值10多万元,执法部门就地组织了销毁,并将对其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有关部门还将继续追查这批产品的生产企业和氯酸钾的来源,陕西电视台、陕西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了本次联合执法行动。

按照国家规定,氯酸钾因磨擦感度和撞击感度高、危险性大。除烟雾类、玩具类烟花可少量使用外,其他烟花爆竹产品禁止使用。高氯酸钾是氯酸钾的替代产品,从1998年就开始推广使用,但是,个别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仍违规使用氯酸钾作为烟花爆竹的生产原料。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规定,今后凡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一经发现一律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处)


                                                  上图为销毁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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