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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安监局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07-03-15 14:41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近日,榆林市安监局为认真贯彻省安监局的要求,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实行“一把手”责任制。由局长亲自挂帅,组织精兵强将,深入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开展拉网式的排查,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规定不能完成摸排工作任务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确保任务、责任、组织落实,不走过场。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深化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将省市有关开展检查的文件精神向辖区内的冲装单位传达,督促冲装单位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深化“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厂不超。

三是做好卸载点的设立协调工作。协调县(区)政府设立卸载点,凡未设立卸载点的,要补设卸载点,没有设立卸载点条件的县区,就近明确卸载地点或按照市上确定的卸载点进行卸载,确保危险化学品超装、超载物品有点可卸。

四是加强信息沟通。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监督限期完成整改工作,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隐患,由市局协调采取得力措施,促进整改的落实。(危化处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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