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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对我省洛南、凤县重点矿区进行督导

发布时间:2007-03-20 09:22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王昊文副局长陪同王启明副司长冒雪检查宝鸡凤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

2007年3月12日至16日,由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一司副司长王启明带队的非煤矿山安全第二督导组在商洛、宝鸡市县政府和省市县安监部门领导陪同下,对我省非煤矿山重点整治矿区之商洛市洛南县黄龙钼矿区、宝鸡市凤县寺沟铅锌矿区的矿产资源整合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


检查组在洛南矿区检查工作检查组听取凤县工作汇报


督导组充分肯定了我省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在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中所做的工作,认为各项监管措施得力,思路明确,效果明显。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一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尤其是重点矿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二是市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不够细化,针对性不强。王启明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基层工作要具体,基层安监部门对本地非煤矿山情况要进一步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把重大、重点隐患排查出来,措施要更加细致具体,更有针对性、操作性。二是要对非煤矿山重点区域、重大隐患盯死盯牢。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抓住不放,加强监管,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重点整治矿区,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坚决依法进行资源整合,做到一个矿体一家开采,彻底消除“楼上楼”“楼边楼”的现象,形成集约化生产能力,从本质上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要对尾矿库下游有生产、人员居住生活区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尾矿库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尾矿库的监测监控,并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人员搬迁问题,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四是要建立完善矿山企业技术支撑力量。非煤矿山生产涉及多个专业,基层安监部门技术力量薄弱,光靠安监人员自身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要依托国有矿山大企业和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力量,共同参与到非煤矿山的日常检查中,找出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核心问题、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五是要加强安监队伍自身建设。非煤矿山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是一个普遍问题,严重制约着各项监管措施的有效落实,各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切实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省安监局副局长王昊文就贯彻落实问题提出要求: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局、省局“攻坚年”“落实年”的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市县局要认真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加大对井工开采企业、尾矿库的监管力度,该停产整改的,坚决停产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允许恢复生产。对非法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采取断然措施,坚决予以关闭。二是切实落实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非煤矿矿山企业的整治力度,新建企业必须实行安全标准化;积极推广适用技术,在地下开采的矿山企业强力推行机械通风,在露天采石场强力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在尾矿库安装坝体位移、浸润线监测系统,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坚决防止炮烟中毒、透水、片帮冒顶等重大事故。三是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已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认真开展“回头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暂扣或吊销其许可证,并通报有关部门暂扣或吊销其相关证照,停止民爆物品的供应。四是积极开展资源整合。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等部门开展资源整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握工作重点,坚持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对整合后的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新履行“三同时”手续。五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统一认识,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完成省政府下达各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考核指标,杜绝尾矿库溃坝重大事故,坚决防止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确保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监管一处马力剑)

检查途中冒雪疏导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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