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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国:坚决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措施 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发布时间:2007-03-21 09:37 来源:陕西日报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去年3月2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全面系统、深刻精辟地阐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方针原则和对策措施,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在去年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讨论,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尤其要把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8条政策措施一条一条地落到实处,坚决实现今年我省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

一是,进一步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力指导下,近年来我省的安全生产工作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引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针对部分行业事故多发的状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及时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突出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越是在形势好转的时候,我们越要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生命安全权益是最大的权益。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和领会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树牢安全发展的理念。我们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充分认识我省目前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但还远远没有根本好转的现实尖锐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决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年、攻坚年的各项工作,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在现有基础上稳定、好转。

二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级政府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职责,确保企业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确保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消防等行业或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煤矿安全始终是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要紧紧抓住这个重点不放松,坚决打好治理瓦斯事故多发和整顿关闭非法违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两个攻坚战。与此同时,对我省道路交通运输特别是陕南、陕北农村的交通安全现状也要作为重点,进行整顿。全国道路交通安全,31个省、区、市只有我们陕西没有控制在应控的范围之内。我们要坚决整改。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省、市、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快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建设,搞好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事故灾难应对能力。

三是,坚持依法治安、重典治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坚决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现行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抓紧制定并实施《陕西省实施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细则》和《陕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暂行规定》,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增强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治观念。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认真查处安全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事故背后可能隐藏的腐败问题。目前我省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已基本建立,对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配备专业人员,确保工作经费和技术装备到位。安全生产任务重的市、县(区)要带头建立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任务,调整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抓好本系统、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工矿企业较多的乡镇和城市社区,也应设立相应的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监管人员。

四是,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用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原则凝聚共识、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调动和依靠上下各方的积极性,把加强安全生产建立在全社会更加高度关注、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和共同监督的基础之上。要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组织开展好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万里行”活动,推动安全发展理念以及安全法律知识、安全常识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入寻常百姓家。要建立强有力的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机制,激浊扬清、匡扶正气,使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无处躲避,使不法分子、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五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安全发展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制定源头治本的政策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大投入,为安全发展提供物质技术支撑。要严肃执法执纪,严格把好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要奖惩分明,对安全生产好的单位和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和重用,对安全生产工作长期被动的单位和干部予以批评、处罚和必要的组织调整,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酿成重特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我相信,只要我们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执行安全发展的原则和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对策措施,我们一定能在现在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的基础上,到2010年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

(本文系2007年2月13日李建国同志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报告会上的讲话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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