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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开展领导干部首次集中报告个人事项工作

发布时间:2007-04-29 17:34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为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按照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党员领导干部2007年4月首次集中报告个人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07]89号)要求,省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发出专项通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项工作由人事教育处具体组织实施,监察室负责督促检查,组织所有规定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亲笔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签名,全面如实的做好首次集中报告工作。(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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