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略阳铧厂沟金矿因事故隐患整改不力被责令继续停产整改
发布时间:2007-06-08 18:09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2007年4月13日,陕西略阳铧厂沟金矿在清理巷道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4月18日,汉中市安全监管局根据该矿安全生产整改情况,责令该矿停产整改3个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供并收缴爆破器材。4月24日,我局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警示会,通报铧厂沟金矿中毒窒息事故情况,对该矿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要求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彻底整改。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非煤矿山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整改复查程序的通知》要求, 5月27日,我局邀请了3名专家会同汉中市、略阳县安全监管局对该矿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仍然发现存在:
(一)竖井提升设施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手续,提升设备防坠装置保养不及时、锈蚀严重,且从投入使用以来未进行监测检验。
(二)矿区两个中段巷道宽度、高度不符合规定。该矿井下水量较大,其中,有的平巷无排水沟、排水设备不符合规程要求(各水仓仅有一台水泵)。有的平巷人行天井梯子间设置不规范;无救生器材;有的平巷无安全通道标志。巷道内围岩结构破碎且支护不到位,有的平巷内存在大量冒落的岩石。斜井无人行扶手,斜井人行台阶不规范。该矿大量废弃巷道未封实堵死。
(三)矿区两个巷道未形成有效的通风系统,未见局部风扇,无风量、风速、风质检测仪器和检测记录。
(四)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到位、矿工缺乏必要的自救逃生知识。空压机房、卷扬机房无操作规程、安全规则,安全警示标牌不健全。
(五)该矿目前保留的采掘施工队伍(温州东大矿建有限公司)所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矿山施工安全生产要求。
专家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认为该矿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省安全监管局采纳专家组意见,责令陕西略阳铧厂沟金矿继续停产整改。(监管一处、办公室)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非煤矿山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整改复查程序的通知》要求, 5月27日,我局邀请了3名专家会同汉中市、略阳县安全监管局对该矿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仍然发现存在:
(一)竖井提升设施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手续,提升设备防坠装置保养不及时、锈蚀严重,且从投入使用以来未进行监测检验。
(二)矿区两个中段巷道宽度、高度不符合规定。该矿井下水量较大,其中,有的平巷无排水沟、排水设备不符合规程要求(各水仓仅有一台水泵)。有的平巷人行天井梯子间设置不规范;无救生器材;有的平巷无安全通道标志。巷道内围岩结构破碎且支护不到位,有的平巷内存在大量冒落的岩石。斜井无人行扶手,斜井人行台阶不规范。该矿大量废弃巷道未封实堵死。
(三)矿区两个巷道未形成有效的通风系统,未见局部风扇,无风量、风速、风质检测仪器和检测记录。
(四)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到位、矿工缺乏必要的自救逃生知识。空压机房、卷扬机房无操作规程、安全规则,安全警示标牌不健全。
(五)该矿目前保留的采掘施工队伍(温州东大矿建有限公司)所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矿山施工安全生产要求。
专家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认为该矿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省安全监管局采纳专家组意见,责令陕西略阳铧厂沟金矿继续停产整改。(监管一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