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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监管局派员赴福建 广东两省学习考察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07-06-12 17:37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近日省安监局组织有关人员赴福建、广东两省进行了学习考察。

通过学习,福建、广东两省的先进经验主要有:一是政府支持。福建省政府投资260万元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平台;广东省政府每年拿出90万元用于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并作为全省重点工作每年10月份督办一次。二是机构健全。福建省成立了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5个大的地级市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具体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广东省重大危险源由省安监局主管处负责综合监管、掌握信息、指导协调,日常工作由安科所负责,事故隐患由业务处负责监督处理。三是技术力量强。两省都有国家总局认定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软件开发公司,为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和实时监控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四是工作步骤合理。第一步由各级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建档,摸清底数,建立数据库,普查录入通过互联网进行;第二步由省局综合指导、监控中心(安科所)对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培训和评估分级;第三步由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并定期报备安监部门,其中:1-2级重大危险源每季度报备一次,3-4级重大危险源每年报备一次,第四步由省、市、县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监管。

总之,福建、广东两省重大危险源由安监部门总牵头,掌握信息、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业务处日常监管;技术单位提供技术支撑;企业实时监控的工作格局值得借鉴和推广。(应急救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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