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5月全省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
发布时间:2007-06-14 16:02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2007年1-5月,全省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总量下降,大部分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下降,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进展较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据统计,2007年5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257起,同比减少45起,下降3.46%;死亡197人,同比减少109人,下降35.62%。
1-5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6652起,同比减少2000起,下降23.12%;死亡1014人,同比减少474人,下降31.85%。
1-5月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33起(道路交通事故29起,煤矿事故2起,建筑施工事故1起,火灾事故1起),同比减少11起,下降25%;死亡131人,同比减少33人,下降24.26%。
较大事故分行业情况:道路交通事故29起,死亡116人;煤矿事故2起,死亡8人;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4人;火灾事故1起,死亡3人。
较大事故分市区情况:榆林7起,死亡32人;安康5起,死亡21人;延安5起,死亡20人;咸阳5起,死亡20人;渭南3起,死亡12人;汉中3起,死亡9人;西安3起,死亡9人;商洛1起,死亡4人;宝鸡1起,死亡4人。
1-5月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重大事故2起(均为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1起,下降33.33%;死亡36人,同比减少23人,下降38.98%。
(一)工矿商贸企业
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83起,同比减少49起,下降37.12%;死亡102人,同比减少103人,下降50.24%。
1、煤矿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4起,同比减少20起,下降45.45%;死亡31人,同比减少55人,下降63.95%。
2、金属与非金属矿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2起,同比减少14起,下降38.89%;死亡26人,同比减少33人,下降55.93%。
3、建筑施工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6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11.11%;死亡22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15.79%。
4、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发生事故。
5、工矿商贸其他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1起,同比减少9起,下降30%;死亡23人,同比减少10人,下降30.3%。
(二)火灾
火灾发生事故(不含森林、草原等火灾)3459起,同比增加292起,上升9.22%;死亡32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5.88%。
(三)道路交通
道路交通发生事故3037起,同比减少2146起,下降41.40%;死亡833人,同比减少283人,下降25.36%。
(四)铁路运输
铁路运输发生事故71起,同比减少97起,下降57.74%;死亡45人,同比减少87人,下降65.91%。
(五)农业机械
农业机械发生事故2起,同比持平;死亡2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00%。
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主要特点
(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发生事故。
(二)铁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减少。
(三)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工商贸其他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减少。
(四)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但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有所增加。
(五)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已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84.2%,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
(六)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
三、做好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一)落实国办《通知》精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特别要落实《陕西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查出的各类隐患,立即落实治理和整改措施,对企业查处的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督察,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深入现场,开展“回头望”,巩固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成果。
(二)切实加强对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要督促所有工矿商贸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职工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救护知识,确保安全生产。对于违章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要坚决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三)进一步加大道路监管和检查的力度,严格控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要加大道路监管和检查的力度,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客运驾驶人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加大勤务督察的力度。要规范客运车辆安全设施配置,提高客运车辆驾乘人员事故防范能力。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不遗余力、用最大的警力、以最过硬的措施,坚决预防和努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针对今年以来火灾事故多发的状况,要高度重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宾馆、酒吧、网吧等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安全管理混乱、未建立有效的防火应急预案,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责令整改,遏制火灾事故频发的势头。
一、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据统计,2007年5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257起,同比减少45起,下降3.46%;死亡197人,同比减少109人,下降35.62%。
1-5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6652起,同比减少2000起,下降23.12%;死亡1014人,同比减少474人,下降31.85%。
1-5月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33起(道路交通事故29起,煤矿事故2起,建筑施工事故1起,火灾事故1起),同比减少11起,下降25%;死亡131人,同比减少33人,下降24.26%。
较大事故分行业情况:道路交通事故29起,死亡116人;煤矿事故2起,死亡8人;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4人;火灾事故1起,死亡3人。
较大事故分市区情况:榆林7起,死亡32人;安康5起,死亡21人;延安5起,死亡20人;咸阳5起,死亡20人;渭南3起,死亡12人;汉中3起,死亡9人;西安3起,死亡9人;商洛1起,死亡4人;宝鸡1起,死亡4人。
1-5月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重大事故2起(均为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1起,下降33.33%;死亡36人,同比减少23人,下降38.98%。
(一)工矿商贸企业
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83起,同比减少49起,下降37.12%;死亡102人,同比减少103人,下降50.24%。
1、煤矿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4起,同比减少20起,下降45.45%;死亡31人,同比减少55人,下降63.95%。
2、金属与非金属矿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2起,同比减少14起,下降38.89%;死亡26人,同比减少33人,下降55.93%。
3、建筑施工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6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11.11%;死亡22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15.79%。
4、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发生事故。
5、工矿商贸其他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1起,同比减少9起,下降30%;死亡23人,同比减少10人,下降30.3%。
(二)火灾
火灾发生事故(不含森林、草原等火灾)3459起,同比增加292起,上升9.22%;死亡32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5.88%。
(三)道路交通
道路交通发生事故3037起,同比减少2146起,下降41.40%;死亡833人,同比减少283人,下降25.36%。
(四)铁路运输
铁路运输发生事故71起,同比减少97起,下降57.74%;死亡45人,同比减少87人,下降65.91%。
(五)农业机械
农业机械发生事故2起,同比持平;死亡2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00%。
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主要特点
(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发生事故。
(二)铁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减少。
(三)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工商贸其他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减少。
(四)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但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有所增加。
(五)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已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84.2%,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
(六)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
三、做好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一)落实国办《通知》精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特别要落实《陕西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查出的各类隐患,立即落实治理和整改措施,对企业查处的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督察,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深入现场,开展“回头望”,巩固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成果。
(二)切实加强对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要督促所有工矿商贸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职工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救护知识,确保安全生产。对于违章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要坚决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三)进一步加大道路监管和检查的力度,严格控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要加大道路监管和检查的力度,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客运驾驶人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加大勤务督察的力度。要规范客运车辆安全设施配置,提高客运车辆驾乘人员事故防范能力。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不遗余力、用最大的警力、以最过硬的措施,坚决预防和努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针对今年以来火灾事故多发的状况,要高度重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宾馆、酒吧、网吧等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安全管理混乱、未建立有效的防火应急预案,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责令整改,遏制火灾事故频发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