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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建筑施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07-07-26 10:47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和西安铁路局四部门联合部署在全省建筑施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按照职责分工,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和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和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西安铁路局负责全省铁路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建设厅负责除公路、水利以外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及房建、市政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督促检查阶段和再检查再落实等三个阶段进行。主要排查治理内容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情况。

四部门要求各地、各企业:一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责任,要把这场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二要突出重点, 加强督导。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三要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建筑企业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四加强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五各设区市建设、交通、水利部门要在今年8月5日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情况书面报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西安铁路局于8月10日前将各自行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省建设厅,并由其统一汇总后报省安委会。(监管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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