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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发布时间:2007-07-26 16:09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今年1-6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83起,同比下降24%;死亡119人,同比下降39%;受伤175人,同比下降16%;直接经济损失1022万元,同比上升15%。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8起,同比上升14%,死亡40人,同比上升54%,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从省政府下达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来看,除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外,其他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全部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上半年全市各类事故死亡控制数为173人,实际死亡118人,在全省名列第五;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亿元GDP死亡率控制数为0.66,实际为0.54;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控制数为8.31,实际为6.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数为9.42,实际为5.1,在全省名列第四;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数为0.8,实际为0.68。

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较去年同期有所好转,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道路交通、煤炭等行业事故多发。二是道路交通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工矿建筑企业事故有所增加,特别是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较大煤矿事故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多。三是安全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一些县区、部门、企业抓工作时紧时松,大检查来了紧一阵,出了事故紧一阵,日常工作不够扎实,不能保持安全生产工作应有的系统性和持久性。四是后半年是事故多发期,也是敏感期,如不引起重视,放松管理,将影响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下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将紧紧围绕“抓落实,保安全”,继续做好以下工作:在指标控制方面,强化目标管理,加强过程监管,全力确保实现全年各类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在道路交通方面,以贯彻《榆林市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意见》为主线,围绕“降速度,保安全”,采取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等得力措施,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在煤矿安全方面,紧紧围绕《榆林市预防煤矿大面积冒顶和火灾伤亡事故的意见》,严格执法,狠抓落实,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在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方面,充分利用雷管炸药探测仪等科技手段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的违法行为;在四项工程建设方面,加快立项进度,落实专门安全举报电话并向全社会公布,督促示范企业尽快将考察成果转化,尽快达到标准化企业建设标准;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抓紧组建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督促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于8月底前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加大安全经济政策的应用,督促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推行安全生产雇主责任险,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力争收缴率达到80%以上,全面促进安全形势的好转。(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王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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