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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严肃查处“6•8”翻车事故相关责任人

发布时间:2007-07-26 17:04 来源:榆林市安监局
2007年6月8日下午1时许,绥德藉驾驶员曹成良驾驶一“东风”中型货车,载着23名戏班演员和道具,由绥德县义合镇开往吴堡县寇家塬镇准备唱戏。晚10时许,当车行至寇家塬镇冯家塬村时,由于刹车制动失灵,车身侧翻于道路上,导致车上20人中有6人骨折,14人轻伤,机动车驾驶员曹成良逃逸。

此次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但吴堡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首先是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其次是按照《榆林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关口前移办法》之规定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县上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对本次事故中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的寇家塬镇政府、县公安局、县文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在全县通报批评。对负有主要和直接责任的肇事司机曹成良和戏班班主刘保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对负主要领导职责的县文体事业局局长李彥林、县公安交警大队队长孙泽龙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寇家塬镇镇长樊荣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负直接管理责任的文化稽查大队队长李维平、交警大队包线员慕秋成给予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处分;对寇家塬镇包片领导宋宏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文化稽查大队临时负责人王米元、寇家塬包村干部赵喜飞、交警大队干警王长虹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一定管理责任的寇家塬镇党委书记王振平同志实行警示训诫。(榆林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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