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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办公室通报韩城市盘龙煤矿“8.3”事故

发布时间:2007-08-05 09:44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8月4日,省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了韩城市西庄镇盘龙煤矿“8.3”事故,并就当前煤矿安全生产提出要求。

8月3日17:50分左右,渭南市韩城市西庄镇新建的盘龙煤矿掘进巷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8名矿工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分别对事故抢险和救援工作作出了批示。省上相关部门和渭南市政府积极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为深刻吸取教训,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省安委会办公室提出五项要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防突意识。

二是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要立即停产整顿,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等措施,切实做好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

三是突出抓好“一通三防”管理,确保井下作业区瓦斯浓度在规定的范围以内,确保有人作业的地方有稳定、足够的风量。

四是要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监机构要对辖区内煤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对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要下达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复查验收直至关闭的决定,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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