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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

发布时间:2007-08-08 11:11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近日,省安委会决定由省级12个部门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省11个市(区)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此次督查时间从8月7日至8月20日,分别由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牵头,各有关厅局参加,重点督查各市、县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煤矿“两个攻坚战”和全省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展安全大检查的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石油、化工、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铁路、水上交通、民航、电力、消防、水利、渔业、农机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故及瞒报事故的查处情况以及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经营情况等。通过督查,督促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的能力。(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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