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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扎实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7-08-30 14:57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认真组织,精心部署,落实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责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排查治理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为重点,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身的监管责任。结合2007年与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签订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将隐患排查工作逐级分解落实至施工企业,落实到施工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班组与作业人员,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到了生产第一线。

二是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对各地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督促检查。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三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对排查发现的有关违反强制性安全标准规范的隐患,有的当场予以纠正,有的则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安全不达标的工地,予以通报和处罚。

三是结合隐患排查工作,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建筑行业中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多发的特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省建筑行业继续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把隐患排查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开展排查。通过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四是狠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积极排查消除隐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各类经济开发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工程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的监管工作;强化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的控制能力,建立健全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找出薄弱环节,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狠抓隐患排查、事故超前防范,做到“关口前移”。通过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有效遏制了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截止7月底,建设工程安全领域2800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38条,已整改38条,整改率100%;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2条。(监管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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