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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07-08-31 15:19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今年以来,省内各电力企业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持“六个到位”,即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制度到位、教育培训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确保不走过场。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电力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保证、监督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活动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有制度、有台帐并及时校验,安全培训有计划、有安排,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二是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各电力企业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努力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和防汛抗洪工作。为确保夏季大负荷期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电网企业大力加强电网建设和设备技术改造,有效改善电网结构,不断提高供电可靠性;各级调度加强电网分析、精心安排电网运行方式,认真编制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事故预想和进行反事故演练;发供电企业科学合理地安排设备检修和消缺,加强运行监督管理和应急抢修准备工作,积极做好电煤调运、储备、管理工作。

三是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各电力企业建立了应急指挥机构,结合本单位生产特点、设备运行状况、地区环境特点等具体情况,均制定了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并不断修订完善。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反事故演习,积极加强与政府、社会应急的联动。

截至目前,电力企业自查隐患1820条,其中重大隐患71条。已自改隐患1260条,整改率69%,其中,自改重大隐患43条,整改率61%。全省电力未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未发生电厂垮坝、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大面积停电事故,电力安全形势平稳。(监管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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