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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以桥梁和隧道为重点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在效果

发布时间:2007-09-28 11:09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指示精神,结合交通部、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湖南省凤凰县“8•13”堤溪大桥垮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陕西省交通厅等部门按照上级“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排查隐患、确保安全”的要求,把深化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作为确保党的十七大召开和国庆节期间社会和谐、交通稳定的政治任务,部门左右同联动,系统上下齐参战,通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努力,取得了扎实效果。主要做法和特点是:

一、领导重视,主官挂帅。全国“8、17”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后,省交通厅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一步部署以桥梁和隧道为重点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的全省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分设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运营高速公路、再建及运营的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等4个专门工作小组,具体督导落实。

二、严密组织,扎实推进。省交通厅等部门从排查治理的方式、任务、重点内容以及目标要求等6个方面,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从企业、单位自查到各市、县检查,从专家指导到省上验收,都作出了细致安排。使排查治理工作一环紧扣一环,一步接着一步,又好又快,扎实推进。

三、细致排查,底数更清。通过排查,进一步掌握了全省以桥梁、隧道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在建设施工、日常养护、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桥梁、隧道等公路设施方面,共排查了16个重点项目、2117座桥梁和隧道,共发现安全隐患95处。在投入使用的桥梁、隧道等公路设施方面,按5类技术等级标准,共排查评定桥梁12117座;已评定并正在加固的桥梁19座,需继续评定的桥梁13座。

四、跟踪整治,防患未然。针对排查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各相关企业集团公司,都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并限期解决问题。对在建重点工程项目中发现的73处安全隐患,主要从岗位责任制、人员培训、现场作业等方面加强了安全管理;对干线公路桥梁建设中发现的22处安全隐患,逐一制定并落实了整改措施。保证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总体上处于受控状态。对投入使用的桥梁、隧道等公路设施,要求克服以往“重路轻桥”的倾向,加大日常管护力度;对评为三类等级的桥梁,在抓紧治理的同时,连续进行病害观测;对评为四类等级的桥梁,设立警示标志,限制交通流量和超重车辆通行;对评为五类等级的桥梁,立即封闭交通。通过上述措施和行动,进一步落实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对于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领域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为建立保证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打下了基础。(监管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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