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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07-09-30 14:57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今年6月以来,我省交通、建设、农机、电力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月初,各有关部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6月中旬至7月中旬,相关企业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开展自查自改;7月下旬至8月中旬,省、市、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9月9日至13日,国务院安委会第一督查组对我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近几个月的排查治理,发现和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一)交通安全领域

道路运输企业685个,查出隐患324条,整改275条,整改率84%;其中重大隐患32条,整改9条,重大隐患整改率28%,对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已落实资金287.37万元。共掌握非法生产经营单位568个,已取缔471个,正在打击97个。

公路养护施工单位99个,查出隐患1776条,整改480条,隐患整改率27%;其中重大隐患258条,整改46条,重大隐患整改率18%,对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已落实资金3233.38万元。

水上运输企业78个,查出隐患28条,整改25条,隐患整改率89%;其中重大隐患5条,整改4条,重大隐患整改率80%。

农机行业自查自改单位106个,查出隐患372条,整改200条,隐患整改率54%;其中重大隐患44条,整改11条,重大隐患整改率25%。

铁路运输企业36个,查出隐患36条,整改32条,整改率为88.89%。

机场和油料企业查出隐患18条,整改18条,隐患整改率100%。

渔业企业查出隐患3条,整改3条,隐患整改率100%。

(二)建设工程安全领域

建设工程安全领域共有2800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出各类事故隐患7400条,已整改5900条,整改率79.7%;其中重大事故隐患41条,整改5条,隐患整改率12%。

(三)消防安全领域

消防安全领域共有8700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出各类事故隐患 7400条,已整改5900条,整改率为79.7%;其中重大事故隐患41条,已整改5条,整改率为12%。共掌握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生产经营单位159个,已取缔147个,正在打击12个。

(四)其他方面

军工和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44家,共查出隐患166条,整改166条,隐患整改率100%。

电力企业126家,共查出隐患1820条,整改1260条,隐患整改率69%;其中重大隐患71条,整改43条,重大隐患整改率61%。

教育系统7037个单位参加自查自改,共查出隐患2085条,已整改1952条,整改率为93.62%;其中重大隐患15条,已整改10条,整改率67%,对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已落实整改资金270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全省各有关部门及中央在陕和省属企业十分重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都把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创造稳定安全生产形势,迎接十七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来抓。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对专项行动亲自进行动员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并及时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4个《指导意见》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过多种形式研究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工作方案。省交通厅及时下发《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对交通安全领域隐患排查进行了安排部署;省国防科工委及时召开全省军工和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军工和民爆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安、农业、建设、教育、水利、电力、民航等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组织机构、排查重点和实施步骤。西部机场集团公司、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煤矿机械厂、陕西建工集团等中央在陕及省属企业也做了专门部署,并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进行认真的自查自改。

(二)加大宣传,普及知识

各有关部门及中央在陕和省属企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查找整改隐患的舆论氛围。公安部门狠抓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制定下发了《陕西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实施方案》及《陕西省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指导全省各地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印制两万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单,上街宣传;配合中央电视台采访并制作电视专题片7期,在省内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共播出、刊发采访报道、新闻专题、人物访谈等50多次,撰写通讯、新闻稿件20余篇5万余字,有力地推动了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水利厅采取送出去请进来、集中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开展职业技能和劳动竞赛等办法,抓好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西安煤矿机械厂组织了“安全承诺”千人签名活动,制作宣传板报31期,撰写新闻稿件71篇,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活动氛围。陕西建工集团组织编写安全生产学习资料2000余册,积极制作安全知识宣传展板,印制宣传资料、安全图片等,在西安、咸阳、宝鸡开展安全咨询活动,均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省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铁路、民航、电力、国防科工、农业、教育、质检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省安全监管局根据我省实际,起草并会同省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省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属企业结合实际从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等环节入手,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省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和西安铁路局四部门联合部署全省建筑施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下发了《关于在建筑施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农机部门在排查治理工作中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争取政府支持,协调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并在公安交警的配合下,对乡村道路进行安全巡查,纠正农机违法,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年检的农机,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

(四)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各有关部门及中央在陕和省属企业针对实际情况,确定了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公路局认真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下发了2个紧急通知,周密安排部署我省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为期40天的以“消除隐患,珍爱生命”为主题的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极大地提高了我省公路的安全保障能力。公安消防部门将“三合一”建筑作为整治工作重点,集中普查整治,全省已排查“三合一”单位179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59处,责令限期改正131处,依法查封2家,责令“三停”1家,迁出住宿人员528人。水利厅重点加强了渔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国防科工委从抓基础抓薄弱环节入手,在各军工企业开展做好“禁两超”、“反四违”、“四落实”措施的自查自纠工作;在各民爆企业开展“防四超”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累计整改安全隐患285项。民航陕西监管部门重点从辖区民航安全生产工作中鸟害防治、机械故障、人为差错等几方面突出问题入手,要求航空公司重点检查防雷雨措施的建立和落实,机场重点检查机坪管理制度和防鸟击措施的建立和落实,并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作用,在人人想安全、保安全、抓安全的氛围下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确保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五)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检查和指导。省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督查的通知 》,8月上旬至8月中旬,由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牵头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各设区市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深入企业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省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治理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关于报送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整治情况的通知》,并召集相关部门对省级和延安、汉中、西安、宝鸡等市、县级事故多发路段治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宝鸡凤县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了调研。省安全监管局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局级领导分片包干,从7月20日开始到8月10日,局9位领导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制的要求,对各自负责督查的市(区)进行了督查。交通部门成立了四个督查组,深入全省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公路养护施工和重点建设项目等单位,逐级逐项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共排查全省8条国道、31条省道,修复或增设减速设施1621米、安全护栏24851米,增设标线62127米,增设警告警示标志1593块,增设警示桩、处理其他路面坑槽、沉陷等病害、修复涵洞、开挖视距平台、整治高危边坡等,整改投资1857万元。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总体情况看,我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虽然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进度较慢。表现在有的部门和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态度不够积极,组织领导不到位,安排部署不及时。同时在争取支持,以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方面,不够积极主动。

二是部分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够深入和全面,仅满足于逐级转发文件,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具体,要求不明确,自查自改避重就轻、敷衍了事,重大隐患长期存在。

三是事故隐患大量存在,暴露出一些单位和部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基础不牢靠,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针对我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国务院督查组提出的建议,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下去,切实做好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和第四季度“回头看”工作,对自查和督查中查出的问题以及国务院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梳理,逐一落实整改,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交通安全方面,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五整顿”“三加强”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作用,推进联合专项整治,以预防客运交通事故为重点,推广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力度,同时加大对今年省、市、县确定的危险路段治理检查力度,确保年底前列入计划的所有路段治理完毕;二是要继续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三是督促指导农业等部门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落实管理责任;四是大力开展铁路提速后沿线安全环境和铁路道口专项整治;五是继续推进航空企业安全审计和专项整治。

建筑施工领域,深入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支架坍塌、隧道施工等为重点内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各类经济开发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工程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建设施工安全监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动态管理,坚决取缔无证施工单位。

消防安全领域,继续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加快政府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抓紧治理小企业、小作坊“三合一”重大隐患。

民爆安全领域,继续深化民爆行业“四超”行为的专项整治,强化民爆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监管和对民用爆炸物品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买卖、储存、使用等行为。

电力安全领域,要进一步加强电网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防范大面积停电事故。

党的十七大是全党和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以遏制较大、重大事故为工作重点,及时做好隐患排查整改,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完成国务院下达我省的安全控制指标,进一步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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