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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索引号 2008010707395 发文字号 省人事厅、省安监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省人事厅、省安监局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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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事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安全生产监管局:

近年来,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面向基层、从基础工作入手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源头治理,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为全省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经省人事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评选表彰一批200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及其所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在职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32个,其中设区市级安全生产监管局3个,县(区)级安全生产监管局29个;先进工作者56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领导班子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2、执法为民,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中,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成绩突出,在本地区同级机构中处于领先地位,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3、没有迟报、瞒报事故,对被举报的事故进行了认真查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积极查处事故,并按时限要求,事故结案率达到100%;2007年度本行政区域内无特别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具有较高的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水平,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3、工作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勇于奉献,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出了显著成绩,受到组织或有关部门领导的表扬。

4、努力钻研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重视安全生产经验的总结,善于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果。

5、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注重调查研究,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为本地区安全生产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安全生产社会效果明显。

6、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秉公执法,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县(区)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由各市(区)人事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合评选推荐。市级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市级人事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局向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直接上报参评材料。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由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推荐,经局务会审核并推荐。

(二)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下而上,逐步推荐,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上报名单应在所在单位和本地区范围内公示5日。

(三)坚持评选条件,评选对象的重点是基层单位和基层工作人员,各市(区)推荐的先进工作者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人数不超过30%,并由当地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出廉政鉴定。

(四)被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分别填写《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3)和《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4) 一式三份,各市(区)上报以上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手续齐全,并逐级加盖人事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印章,于2008年1月15日前报省安全监管局人事教育处。

四、奖励形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省人事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联合授予“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奖牌、证书。

五、组织领导

省人事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联合组成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各市(区)也应成立相应机构,抓紧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1、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2007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二 ○ ○ 八 年 一 月 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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