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依法取缔蒲城、富平县无证烟花爆竹批发公司
发布时间:2008-01-24 09:20
来源:省安监局
自《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蒲城县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富平县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一直未按规定要求申办《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2007年11月2日,渭南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要求上述两家经营公司必须于2007年11月20日前完成经营许可证申报工作,否则,由县级政府依法取缔。08年1月8日,渭南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责成两县政府依法取缔了蒲城、富平县级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危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