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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烟花爆竹传统产区工区工厂(企业)化改造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

发布时间:2008-02-25 16:58 来源:省安监局
富平、蒲城、凤翔三县是我省烟花爆竹传统产区,当地以家庭作坊模式生产烟花爆竹由来已久,并逐渐成为当地群众主要经济来源和当地政府的支柱产业。但是,由于投资成本较少,生产工艺简单,生产条件简陋,技术含量较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漠,死亡事故时有发生,给群众造成很大人身安全威胁和财产损失。

2001年省、市、县三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花费很大精力取缔了烟花爆竹家庭作坊生产模式,组建了烟花爆竹生产工区。2004年我省调整产业结构,取缔生产工区,推行工厂化生产模式。2006年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明确了传统产区的烟花爆竹生产工区,若不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即属非法生产,应依法予以取缔。根据《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及省政府领导指示,省有关部门多次下发文件和督办函,要求渭南、宝鸡市有关部门和蒲城、富平、凤翔县政府,加强对工区改造工作的领导,确保工厂化改造工作如期完成。国家安监总局也非常重视我省烟花爆竹传统工区工厂化改造工作,专门发函进行指导。

渭南、宝鸡两市安全监管部门及蒲城、富平、凤翔三县政府和有关单位,在国家安监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的督促、指导下,加强对工区改造工作的领导力度,采取断然措施,不断完善改造方案,加快烟花爆竹生产工区工厂(企业)化改造步伐,积极引导工区向工厂(企业)转化,对拒不改造又违规生产的工区坚决予以取缔。截至2007年底,全省1010家烟花爆竹工区中已有279家工区进行了登记备案(其中,近30家工区基本完成了工厂化改造),376家工区进行了转产,30家工区予以合并,325家工区依法予以取缔。特别是凤翔县在工区工厂化改造工作中,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传统产区工区工厂化改造的规定,出台了惠民政策,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工区工厂化改造走在了全省前列。其烟花爆竹工区企业化改造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并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的《全国安全生产简报》(2008年1月9日,总第205期)刊登,全国转发。

按照“不求数量,坚持标准,长远规划,做大做强”的原则,下一步继续开展好工区改造工作。一是蒲城、富平和凤翔三县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在工区改造中严格执行规范标准。2007年12月31日之前凡未列入改造名单的工区,要无条件永久性关闭;已经列入改造名单的工区,要按照烟花爆竹生产工厂的相关要求抓紧建设,对于虽然列入改造名单但不适合在原址改造的工区,可以另选新址。二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快工区工厂化改造企业的审查审批进度,建立工区改造企业审查、办证的“绿色通道”,成熟一家审批一家,不积压拖延,同时也不降低标准和条件。三是纳入工厂化改造的工区要在做大做强上做文章,在提高科技含量上下功夫,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树立品牌意识。对改造过程中没有落实停产改造规定,仍然进行非法生产的工区,要取消其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危化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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