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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政府安排部署隐患治理年活动

发布时间:2008-03-28 17:59 来源:西安市安监局
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54号),对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陕安委会发〔2008〕2号)的要求,西安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各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机构。成立以黄省身副市长为组长,益翔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张新民局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安监局、公安局、建委等15个职能部门的有关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二是落实了各部门职责,按照隐患治理范围和内容,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分别由市安监局、公安局、建委、市政、交通等15个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取得实效;三是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层层制定下发了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四是采取措施,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及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监控,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证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西安市安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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