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陕西省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8-05 16:05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人事教育处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安全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和《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等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质量,省局委托西安科技大学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组织编制了《陕西省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并于8月20日前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局人事教育处(联系人:郭 军,联系电话:029-87294325带传真,电子邮箱:sxajjrsc @163.com)。
二00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