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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完成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09-01-19 17:33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1月15日至16日,省安监局巡视员强益民带领考核组对榆林市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考核了榆林市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008年榆林市共发生各类事故800起,较2007年减少42起,同比下降5.25%;死亡300人,较2007减少9人,同比下降5%,亿元GDP死亡率为0.3,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为5.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8.72,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22,均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强益民在检查中指出,榆林市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在制度建设、基础工作、应急管理等方面都有一定创新。一是新制定了《榆林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细则》、《榆林市安全生产专项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榆林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榆林市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等规章制度。二是市政府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在市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安全生产专项基金1000万元(以后每年按补充差额的方法,保持专项基金1000万),用于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的治理。三是加强机构建设。组建了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5个县区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这些工作在全省都有创新。

强益民同志指出,2009年榆林市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注意解决企业安全基础管理薄弱、一些县及一些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重点强化对企业的监管,夯实企业法人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控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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