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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安监部门督促兴平市礼花总厂整改隐患

发布时间:2009-01-22 20:19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
    2008年12月24日,国务院安委会第二督查组在陕西省兴平市礼花总厂进行隐患督查时,发现该厂存在六条安全隐患。对此,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非常重视,兴平市安监局根据督办意见立即下发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兴安监管责改字[2008]第45号),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该企业及时落实整改要求,对存在隐患逐一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县安监局。2009年1月5日,咸阳市安监局对该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1月9日,省安监局又组织相关专家,对该企业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已经消除了隐患。

但在核查中,发现现场仍存在部分A级工房设计、建设不规范,A级成品库防爆堤不规范,用电设施不防爆,导静电胶皮铺设不规范,部分工房缺少排水沟,部分中转库超量,成品库无下通风以及未进行重大危险源登记等问题。 2009年1月12日,省安全监管局根据检查情况向该企业下发了整改指令书(陕安监管责改烟字[2009]第1号),要求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目前,该企业正在进行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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