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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安监局制定考核奖励细则 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

发布时间:2009-04-07 09:24 来源:榆林市安全监管局
    为了尽快扭转全市安全监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被动局面,近日,榆林市安监局制定并下发了《榆林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奖励细则》,推动政务信息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细则规定的考核奖励对象为各县区、榆林和神府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及有关人员。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奖励采取记分量化的形式进行,严格遵循数量与质量、内容与形式、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工作考核与积分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奖励。设立三个奖励项目:全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科室)奖,奖励5000元;全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奖,奖励1000元;全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优秀稿件(调研文章)奖,每篇奖励800元。每季度对信息报送进行统计、记分并通报,年终累计计算总得分。各县区、榆林和神府经济开发区安监局报送并采用的信息,由市局按季度直接兑现奖金,按国家、省、市级每篇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报送并采用的信息,按照《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论文撰写奖励实施办法》实施奖励。

同时,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政务工作的领导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秘科,统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指导、考核和奖励兑现工作。要求各单位、各科室要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把编辑、报送信息作为政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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