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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监局迅速行动出台“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9-04-24 08:45 来源:陕西煤监局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部署,陕西煤监局迅速行动出台了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的通知》(陕煤局发[2009]81号),对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工作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制定了三个具体的实施方案。

在明确指导思想主题、活动目标、活动内容及活动步骤的基础上,为切实推动“三项行动”的开展,陕西煤监局结合实际提出了四条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工负责,落实责任

成立了以刘云涛局长为组长的“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领导对“三项行动”进行了认真分工,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纪检组长景锋英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组织实施;副局长高勤社负责“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组织实施;副局长蔺国杰、总工程师高兴宏负责“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加强检查

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年”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强化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形成煤矿安全生产的监察监管合力。省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监察分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监察分局也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将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局,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煤矿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典型推动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四、细化方案,及时上报

各监察分局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政府有关部署和省局《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内容,细化进度安排,制订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开展好“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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