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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科学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

发布时间:2009-05-12 10:06 来源:宝鸡市安全监管局
    近日,宝鸡市安监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科学发展观,把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工作作为当前最迫切的首要任务来抓,制定下发了《危险化学品“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烟花爆竹“三项行动”实施方案》、《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准备制造、轻工、纺织、烟草、冶金、有色等行业“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指导全市“三项行动”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依法从严进行打击或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主要是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的;不按规定组织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整改治理不力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方面非法违法行为。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依法进行治理和整顿。主要围绕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的;应急预案制订修订不完善,装备不健全和培训不够的;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各级政府、县(区)安监部门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等内容进行治理。

三是着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意识。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增强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科技知识宣传”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提高培训质量;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技能培训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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