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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监局开展煤矿瓦斯治理重点监察

发布时间:2009-06-09 09:49 来源:陕西煤监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局安全监察计划,陕西煤监局决定在6月8日—6月30日“安全月活动”期间,对全省23个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瓦斯治理重点监察。瓦斯治理重点监察工作由刘云涛局长任组长,副局长高勤社、蔺国杰 、总工程师高兴宏任副组长;组织三个监察组,分区域重点监察。

这次重点监察内容是:

1、要求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通风设施完好;采掘布置合理,生产水平和采区实现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实现独立通风。凡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和通风系统不可靠的矿井,责令立即停产整顿。

2、要求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应做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先抽后采,矿井和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要求。凡矿井和采煤工作面抽采率不达标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

3、要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有专人对系统负责管理和维护;瓦斯检测仪器仪表和各类传感器种类、数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按期调校;传感器安装位置符合规定要求。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瓦斯检测仪器仪表和传感器不按规定校验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

4、要求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切实贯彻落实;细化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并分解落实到煤矿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按规定提取瓦斯治理和安全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凡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和不按规定提取费用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

5、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凡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重大隐患未按规定上报,未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期限、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的,依法进行处罚。

6、要求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煤矿企业负责人和调度值班人员要明白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要熟悉避灾路线。

陕西煤监局要求各监察组要坚持查大系统、抓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工作思路,按照本次重点监察活动提出的监察矿井名单和监察内容;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执法。相关监察分局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积极配合本次监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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