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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出台《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9-08-30 16:24 来源:西安市碑林区安监局
       为更好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碑林区安监局结合区情实际,研究制订出台了《碑林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该《办法》经报区政府领导同意已由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全区。

《办法》共分五章四十六条,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内容、监督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该区将认真开展《碑林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宣贯活动,切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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