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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总工会关于全省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2009110601941 发文字号 陕安监管发[2009]113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监管发[2009]113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总工会关于全省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主题分类 关键词
各设区市安监局、卫生局、总工会:

今年8月,省安监局、省卫生厅和省总工会联合发出通知在全省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这段时间以来,各地采取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等方式进行了深入有效的工作。10月下旬,省安监局、卫生厅和总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西安、延安和榆林市以及延长石油集团、陕西法士特集团等企业进行了抽查,并汇总分析了各市(区)和部分中央在陕及省属企业的自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面部署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8月以来,各市(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统一安排,认真部署了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西安、宝鸡、渭南、榆林、铜川、汉中、安康、商洛和杨凌等市(区)及时转发了《关于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铜川市和商洛市还制定了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西安市成立了职业病防治专题调研领导小组,对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调研,进一步掌握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现状。宝鸡、渭南、铜川、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市成立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西安印钞厂、陕西有色控股集团、航天六院、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陕西法士特集团、西飞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和陕汽集团等中央在陕企业和省属企业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积极部署企业自查工作。

(二)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各市(区)、各相关部门及各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健康的舆论氛围。宝鸡市结合凤翔县“血铅”事件的实例教训,组织安全监督人员深入到企业、车间和职工中间广泛宣传职业卫生健康知识,增强了企业负责人的职业健康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延安市邀请职业技术服务培训机构举办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各县(区)安监局分管局长、业务干部和部分企业负责人120余人进行了培训。商洛市以抓好宣传为突破口,把专项监督检查和新颁布实施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利用安全宣传周,组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做好宣传,并与电视台共同制作了一期职业病防治节目连续滚动播放,提高了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陕汽集团、秦川机床工具集团等中省属企业通过举办干部安全知识学习班、入厂三级教育、开展咨询日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职业卫生法规。

(三)认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各市(区)结合实际,确定了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铜川市对冶金、建材、电力及部分非煤矿山涉尘严重,职业病多发的企业实施了重点监控,共检查企业68家,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28份,当场整改隐患118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各项制度、操作规程及档案14家。宝鸡市针对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严重的非煤矿山、建材加工、金属加工、电子制造、化工等行业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7家。延安市召开了职业卫生健康工作恳谈会,督促28家重点监测单位,切实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榆林市对定边、靖边、横山、子洲、绥德等县及有关企业进行了重点督查,并针对企业存在问题,下达了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商洛市集中对矿山开采、石材加工、冶炼、建筑、水泥制造、化工等生产企业,特别是对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进行了检查,自查、检查企业共300余户,查出职业卫生隐患180条,下达限期整改指令35份,查处有违法行为的企业6家,责令停业整改的企业1家。

从这次专项监督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全省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在不断加强,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也在逐步增强,特别是一些大中型企业职业卫生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我省当前职业危害形势依然严峻,主要体现在:一是职业病危害范围广,二是职业病患者总量大,三是职业病发病率高,四是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大,五是职业病带来的社会影响严重。

二、存在问题

此次全省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用人单位责任不落实。一些用人单位没有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不足,对劳动者健康的重视不够,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采取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一些企业只注重眼前的经济效益,吝惜于职业病防治的投入,既没有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也没有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制度。一般企业都不具备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的能力,也没有相应的监测制度和对从事有害作业劳动者的体检制度。

(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薄弱。一些地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职能划转交接工作进展缓慢,职责分工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够完善,信息网络不健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严重缺乏。职业危害情况底数不清,基础数据缺乏,难以有效开展工作。全社会对职业健康重要性的认识不够。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施、设备简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低,投入严重不足。

(三)职业卫生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没有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关系,职业病防治未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管机构不健全,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措施难以到位。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时急于求成,给企业出台的一些优惠政策中,忽略了潜在的职业危害。特别是一部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不能完全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增强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防治意识,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遏制重特大职业危害事故,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当前,全省职业卫生工作:一是要加强领导,把职业卫生工作摆到重要日程,抓紧、抓实、抓好;二是要理顺职能,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积极开展职业危害申报登记和普查工作;三是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四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提高全社会的职业健康意识。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卫生厅    陕西省总工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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