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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强副局长2010年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讲话

索引号 2010030704818 发文字号 陕安监管发〔2010〕50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监管发〔2010〕50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国强副局长2010年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讲话
主题分类 关键词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在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国强副局长结合当前全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及近年来的工作实际,就认真做好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了重要讲话,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强

2010.01.23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结合当前全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及近年来的工作实际,现就做好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第一部分 关于综合监管工作

一、全省综合监管安全生产形势及特点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安监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监管中心工作,强化综合监管,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2009年,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501起,同比下降23.65%,死亡2034人,同比下降5.66%;铁路交通发生事故79起,同比下降13.19%,死亡59人,同比下降28.92%;火灾发生事故4708起,同比下降5.14%,死亡30人,同比上升20.00%;建设工程领域发生事故52起,同比上升40.00%,死亡73人,同比上升23.70%;装备制造、电力、国防工业等领域各项指标同比下降,未发生亡人事故;全省民爆行业在快速增长(工业产值同比增长52.00%)的情况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千吨炸药(包括雷管、索类火工品、油气井用爆破器材)死亡率为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行业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完成较好。2009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为2530人,我省实际事故死亡2377人,低于控制指标153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实际死亡2034人,低于控制指标86人;农业机械事故实际死亡2人,与控制指标持平;铁路交通事故实际死亡59人,低于控制指标26人。

二是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2009年,全省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36起,同比减少19起,下降34.55%;死亡132人,同比减少89人,下降40.27%;其中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消防共发生较大事故33起,死亡122人,同比分别下降30.00%、34.00%。特别是自2007年“3•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来连续1000余天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频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是个别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呈上升趋势,且超出行业控制指标。2009年全省建设工程、消防领域死亡人数同比均呈上升态势,其中:建设工程死亡73人,同比上升23.70%,超出控制指标18人,按监管领域划分房屋及市政死亡49人、公路施工死亡20人、铁路、电力、水利施工分别死亡2人、1人,西安市建筑及市政施工死亡达27人,占全省同类死亡总数的55.00%;消防领域死亡30人,同比上升20.00%,超控制指标5人,其中西安市死亡17人,占全省总数的57.00%;农业机械发生事故68起,同比增加57起,上升518.18%。

二、2009年主要工作

(一)突出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强化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道路交通、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领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占到全省各类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90%以上,其安全综合监管、协调工作一直是综合监管工作的重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针对2008年我省安全形势总体好转,但较大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及时分析安全形势、特点,加强了与职能部门协调,对有关问题及时向各级政府、各部门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同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省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方面:一是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特点,加大监管力度。指导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结合春运、夏收、黄金周及冬季特点,各级安监部门以安委会名义及时部署,督促下级政府、同级部门和相关企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和“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创建活动。2009年我省有5个县(区)获得国家级“平安畅通县区”称号,5个县(区)获得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称号,是获得国家级“平安畅通县(区)”和“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称号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全省41个县(区)达到省级“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标准,35个县(区)达到市级“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标准,达标率达80%,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有8个县(区)荣获陕西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各地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综合监管水平。三是深入推动源头治理,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条件。全省各级安监系统按照“三项行动”工作总体部署,会同公安、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09年,全省治理隐患路段1000公里,整治危桥97座。全省三级督办治理的170处公路危险路段和351处城市道路安全隐患全部治理完毕,治理率达到100%,我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名全国第三。四是加大营运车辆挂靠清理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省政府要求,各级安监部门积极协调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在法定关系清理的同时,落实运输企业真正将车辆纳入企业管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截止2009年底,全省营运车辆挂靠清理达到85%以上,新增的高速、干线客运经营公司化水平分别达到95.3%和79.6%。五是积极推进科技兴安工作,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动态监控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道路交通监管水平,督促、配合交通、交管部门积极推广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对有效遏制和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经过不懈努力,截止2009年底全省已建成GPS市县两级监控平台,客车已装 18242台,货运车辆安装9048台(其中,含危化运输车辆6482台全部安装)。去年,我省被国家安监总局列入首批道路交通动态监管预警系统推广工作开展较好试点省份之一,并获得了国家总局专项资金支持。

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方面:针对国家保增长,促内需各项政策的出台和各地重大建设项目的开工,切实督促住建、交通、水利、铁路、电力等监管部门落实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的现场监督检查,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事故责任追究。一是结合事故特点及实际,及时安排部署,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监管;二是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对全省公路施工、房屋市政建设、电力建设和铁路施工等重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督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安康公路客运、水上交通、安毛(安康至毛坝)高速公路施工以及西安地铁、西包铁路新线和水利引汉济渭施工现场安全进行了督查,使一大批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改;三是认真落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市区制度,按照统一部署,会同教育、建设等部门积极推动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四是针对2009年底,我省高速公路施工接连发生较大施工事故实际,在分析事故原因基础上,省局及时与省交通厅协商,制定下发了对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开展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消防领域方面:以督促消防部门落实《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重点,从2009年2月至10月期间,全系统会同消防部门组织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两个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增强了社会面防控火灾能力,全省连续11年无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专项整治期间,对3800多家公众聚集场所、3085个高层和地下建筑进行了反复检查,共检测装修材料批次5700多个,拆除不符合要求的装修面积达10万多平方米;同时,督促1200多家单位对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测,维护保养860多套;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1000多处,投入整改资金上亿元,责令停产停业370家。

(二)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主要做法:一是继续加大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管力度,严把安全准入关。一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对2008年以来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手续的通知》,督促中央在陕、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和科研院所依法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另一方面,结合国家扩大内需、保证增长要求,省局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及时制定下发了配套文件,对相关行业领域项目安全评价、安全专篇、专家聘请及受理时限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同时,为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适时修改了非高危行业“三同时”工作办法、简化了部分项目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报告,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促进了企业项目实施;二是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年”工作各项部署,加强对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类指导,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调查。并继续积极稳步地推进装备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截止2009年底,共有6家企业达到国家一级、二级标准化企业,另有4家企业进入达标创建考评阶段,企业示范化成效明显。三是积极探索非高危行业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近年来,各级安监部门不断探索如何加强非高危行业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企业本质安全上层次。协调,组织陕西中烟工业公司70多名三类人员进行了持证上岗培训。督促中国西电集团制定相关办法,安排部署在2010年开展相关试点,为进一步探索加强非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四是以国务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契机,排查治理了一批事故隐患。2009年全省各级安监部门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契机,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在交通、建设、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据统计,2009年以上领域共排查隐患43166项,已治理42686项,整治率达到98.8%,全省一大批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特别是国务院挂牌督办十余年的中国兵器工业051基地外部安全距离重大隐患,在省局牵头协调下,经多次协调会议、现场办公,在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通力协作下已得到全面整治。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工作上的不足和差距,一是部分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重要性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定位不准,底数不清,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各项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领域监管仍不到位,非公有制企业成为新的事故多发领域;二是部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执法不严,查处事故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处罚适用法律、条款不准,执法程序不规范,个别地方以经济处罚为主要目的,“四不放过”仍未得到落实;三是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苗头依然存在;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引发较大事故时有发生;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集贸市场“三合一”等隐患大量存在,监管需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违法转包、施工队伍资质不全、农民工岗前培训缺失严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不明,监管存在缺失,因高处坠落、坍塌等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呈上升趋势。四是部分企业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认识不清,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普遍存在不履行程序的行为,多数项目在开工建设后或已经竣工投入生产后,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督促才开始补办“三同时”手续,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的问题,极易留下难以治理的隐患。以上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改进。

三、2010年重点工作

(一)强化综合监管,确保国务院下达我省的安全控制指标全面完成。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不同县区、行业、不同时间、季节安全生产形势的研判,超前部署,提前防控,不断提高事故预防能力。要结合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适时提出科学合理对策措施,通过各种形式督促、指导相关县区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国务院下达我省的安全控制指标全面完成。

(二)继续以遏制重大事故为工作重点,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力度。2010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继续以遏制重大事故为工作重点,继续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力度。道路交通方面:要在加强源头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科技兴安水平,要在前几年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总局的整体部署,积极推动我省道路交通动态监管进程,提升监管水平,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全力推动营运车辆挂靠清理工作。今年是省政府要求清理营运车辆挂靠最后一年,各地要确保今年年底此项工作全面完成。建设工程领域:一方面,要紧紧抓住重点建设项目,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以预防工地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建筑坍塌和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和治理建筑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建筑安全事故。另一方面,要结合我省公路建设进程加快这一实际,加强与交通部门的配合,开展高速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防安全领域:要针对去年我省火灾事故的成因及特点,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开展集贸市场“三合一”、“多合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一批事故隐患。

(三)继续推动非高危行业安全监管试点,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今年,省局将在去年开展非高危行业三类人员持证上岗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在中国西电集团、陕西中烟工业公司及部分国防工业企业全面推进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在继续开展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同时,制定水电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在中小水电企业推行陕西投资集团公司标准化安全管理经验,强化企业基础管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有条件的选择部分企业开展此项工作,积极探索和尝试非高危企业安全监管思路,进一步促进全省非高危行业企业管理上水平,企业本质安全上层次。第二部分 关于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一、去年以来所开展的工作

去年以来,根据国家总局的整体部署,各级安监部门积极稳步推进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主要工作:一是积极指导相关部门和企业切实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和防护工作。二是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总局23、27号令的学习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并积极组织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企业参加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我省有十余家企事业单位获奖。三是联合各级卫生、工会等部门在全省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检查。省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西安、榆林、延安及部分中、省属企业进行了抽查,通过检查基本摸清了全省职业健康工作现状,并形成通报下发各地。四是认真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治理行动,制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积极指导各地及相关企业扎实做好此项工作。五是积极指导各地、各相关企业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职业病给职工、企业、社会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忽视职业病危害的现状。二是职业健康监管机构不健全,且缺乏专业技术服务支撑。目前,我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绝大多数没有专门的职业健康监管机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危害事故查处缺乏专业技术机构、人员、设施设备和经费支撑,现场执法缺乏科学依据。职业危害检测专业服务机构数量难以满足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企业对职业健康工作的认识和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些劳动密集且易产生职业危害的中小企业作业环境差,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淡漠等问题突出。四是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普查面过窄,不能准确掌握我省职业危害现状。以上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改进。

三、2010年主要工作

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事关维护广大劳动者生命健康的合法权益,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用工形式多样化、加之政府监管体制机制不顺,政府监管力度相对弱化等因素影响,职业病和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劳动者健康,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亟待维护,我们必须认清当前职业危害的严峻性,明确自己担负的职责和任务,切实增强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全力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国家自2003年将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由卫生部门调整到安全监管部门后,由于国家层面职业卫生监管机构直至2008年才确定,目前相关工作刚刚起步,省局增设专业处室已经省编办同意,近期将组建。增设专门机构是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借政府机构改革之机,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争取,力争设立专门处(科)室。

(二)推进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治理专项行动部署,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加大整改力度;同时按方案要求会同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对不认真整改的予以严厉处罚。

(三)扩大职业危害申报审查工作面,为全面开展工作奠定基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局下发的《关于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据“属地监管分级审查”的原则,逐级摸清本辖区内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要将申报工作与治理专项行动相结合,通过深入开展治理专项行动促进申报,加快职业危害基础数据库建设,全面掌握辖区内职业危害企业数量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等基本情况,为全面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四)明确工作重点对象,切实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3号),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提高企业管理能力。要加大对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作业场所、重点工作岗位的监督检查。要结合本地特点,确定本地区的工作重点,针对企业职业危害前期预防和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等环节,开展日常性的检查或重点抽查。

(五)培育技术服务中介机构,构筑技术支撑体系。各地要做好辖区内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现状调研和需求分析,加强监督与管理,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备案制度,尽可能发挥其对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

(六)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安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普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职业安全健康违法行为。

(七)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重大问题定期沟通磋商制度,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调研、督导,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作用。

第三部分 关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一、2009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全省安全监管部门、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坚持把安全培训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和治本之策,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安全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工作任务。反复征求意见、研究讨论,及时制定印发了全省《2009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任务列入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细化教育培训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二)加强体系建设,巩固培训基础。为提高安全培训机构的师资能力,举办了1期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131人参加了培训。配合国家安监总局对省内一、二级培训资质进行到期复审验收,建立健全培训机构的培训制度,落实培训责任,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培训,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全员教育培训。

(三)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采取视频讲座、办班培训、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了培训,据统计,全省共有1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和1名省局厅级领导参加了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研讨班;6名市、县安监局长参加了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研讨班。省局有7人参加了国家总局组织执法资格培训;省局机关11次455人次参加了国家总局举办的视频安全专项培训;共有690余名安监干部参加了国家总局组织的安全业务专项培训。去年共举办了2期170余人参加的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依法行政培训班;举办了6期2616人参加的信息网络建设培训;全年共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2519人、特种作业人员57549人。

(四)积极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我省十分重视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在认真开展“宣教行动”中,始终将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工作重点。针对农民工文化程度低、接受能力差、人员流动频繁等特点,不断探索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新路子。全省安监系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配发安全培训资料及光盘,广泛宣传生产事故的危害性,提高全社会对农民工安全培训的意识,调动企业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工的安全意识,保证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针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农民工多、驻地分散的特点,积极筹措经费,协调有关部门,聘请经验丰富的教师,深入矿山、工地,为生产经营企业教育培训农民工81055人。

(五)严格执行法规标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按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一是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作为教育、培训、考核的重点,依法加强监管;二是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中,将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检查内容;三是加强培训机构管理,按纲施训、严格标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收到实效。

二、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中小型、民营个体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生产、轻安全,安全投资少,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二是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尚未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费投入不足,还未形成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协调机制和正规渠道,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投入问题,使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得不到保障。

三、2010年主要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求真务实,努力做好2010年培训工作。

一是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际,制定2010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管理,做好70家三级培训机构三年到期的复审检查认定工作。三是完成市、县安监人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三年到期换证的培训工作。四是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国家总局组织的各类培训,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设区市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参加国家总局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参加国家总局分配我省安监系统有关市县安监局长的培训、有关省市县安监人员参加的非煤矿山、危化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应急救援、执法提高班等专题业务的培训。五是指导培训机构举办非煤矿山、危化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标准化、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及有关规章的培训和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六是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各类人员的培训、再培训。逐步实现全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网上查询审批工作。七是继续深入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其他农民工集中的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八是继续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职业修养、业务能力和执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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